安顺学院关于转发《省教育厅关于实施贵州省教育精准脱贫“1+N”计划的通知》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18-05-25 点击数:

黔教规划发〔2018〕103号

各市(州)教育局,贵安新区社会事务管理局,各县(市、区、特区)教育局,各高等学校、省属中职学校、厅属中学,厅相关处室(单位):

为全面落实国家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和省委、省政府大扶贫战略行动,重点聚焦深度贫困地区,聚力打好教育扶贫组合拳,深入推进新时代全省教育精准扶贫工作,坚决打赢教育脱贫攻坚战,经研究决定,实施贵州省教育精准脱贫“1+N”计划,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按照省委、省政府大扶贫战略行动的工作部署,扎实推进《贵州省教育精准脱贫规划方案(2016—2020年)》(黔教规划发〔2016〕36号)和《贵州省教育脱贫攻坚“十三五”规划实施方案》(黔教规划发〔2017〕188号),以实施贵州省教育精准脱贫“1+N”计划为抓手,精确瞄准全省教育最薄弱领域和最贫困群体,重点聚焦深度贫困地区,全力保障贫困地区学生享有公平有质量的教育,着力提高贫困人口基本文化素质和贫困家庭劳动力技术技能,全面提升贫困人口受教育水平和就业创业、脱贫致富能力,完成发展教育脱贫一批重要任务,阻断贫困代际传递,坚决打赢教育脱贫攻坚战,助推实现全面同步小康,奋力开创百姓富、生态美的多彩贵州新未来。

二、教育精准脱贫“1+N”计划

“1”即以“校农结合”作为教育精准脱贫的引领和突破,以学校食堂农产品需求为导向,通过购买农产品有效引导贫困地区农民主动调整农产品生产计划与结构,实现产销精准对接、校农互利共赢“一仗双赢”,加快助推脱贫攻坚。全面深化“校农结合”工作,充分发挥教育服务地方及经济发展的示范引领作用。

“N”即针对现阶段我省教育扶贫领域的重点工作,通过实施N项教育精准脱贫计划,不断解决教育发展不充分不平衡的问题。主要包括实施学生精准资助、职业教育精准脱贫、办学条件改善、教育信息化深化应用、教师素质提升、农村和贫困地区招生倾斜、高校服务农村产业革命、教育对口帮扶、特殊困难群体关爱、脱盲再教育、推普脱贫攻坚等教育精准脱贫计划。随着脱贫攻坚的不断深入和教育事业的不断发展,不断解决新的问题和矛盾。

三、坚持以“校农结合”为引领和突破

全省各级教育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要把深入实施“校农结合”工作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打赢教育脱贫攻坚战的着力点和突破口,不断将“校农结合”向纵深推进。

(一)重大意义。实施“校农结合”是新时代省委、省政府推动产业脱贫和乡村振兴的战略部署,是农业供给侧结构改革和学校服务地方经济建设的创新举措,是促进农业产业发展和保障学校食堂供给“一仗双赢”的有效抓手。全面深入开展“校农结合”,有利于学校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有利于进一步激发贫困群众脱贫致富的内生动力;有利于以需求倒逼农业供给侧结构改革深入推进;有利于促进产业结构转型升级,推动农业产业发展兴旺;有利于吸引进城务工农民返乡就业,减少留守儿童和空巢老人,促进乡风文明和谐,推进乡村振兴;有利于有效引导教育智力资源到脱贫攻坚一线,充分发挥教育服务社会的示范引领作用,有效推动加快实现教育转型发展。

(二)目标任务。全省教育系统将全省学校后勤市场与贫困县、贫困户精准对接,把全省学校食堂农产品采购权优先让给我省贫困地区贫困户,通过稳定采购贫困地区生产的农产品来助推我省农村产业实现结构调整,促进农业合作社和种养殖基地发展,带动贫困户增收脱贫,2018年全省教育系统实现“校农结合”全覆盖,全省学校食堂向我省贫困地区贫困户采购农产品占采购总量的40%以上,逐年稳步递增。

(三)总体安排。按照“面上推进、点上突破、点面结合、不断深化”的工作思路,“坚持需求引导与产业培扶有机结合、坚持建基地与搭平台有机结合、坚持扶贫与扶智有机结合”的工作原则,“购买产品是基础、产业培扶是根本、基地建设是关键、示范引领是目标”的工作重点和“教育主动作为、协调部门配合,遵循市场规律、行政积极引导,以购买引领生产、以集团化(联盟)统筹流通”的工作方法,全面深化“校农结合”。

(四)主要内容。强化统筹协调,会同农业、商务、扶贫、供销等部门,探索集团化推进“校农结合”的做法,继续深入开展“校农结合”,推动全省各级各类学校食堂农产品采购市场优先与贫困县、贫困户对接,确保全省学校食堂采购我省贫困地区贫困户生产的常用农产品总量和比例逐年稳步增长和提升,带动贫困地区贫困户增收脱贫。以学校食堂的农产品需求来有效引导贫困地区农民主动调整产品种类、优化产业结构,以教育智力资源有效引导农户进行基地建设和产业培扶,推动农业产业结构转型升级,实现农业产业发展兴旺。严格把好食品安全关,确保学校后勤及校园的安全稳定,实现产销精准对接、校农互利共赢。(责任单位<处室>:各市<州>、县<市、区、特区>教育局,贵安新区社会事务管理局,各高等学校、省属中职学校、厅属普通高中,省教育厅“校农结合”工作专班、职成教处、高教处、资助办等)

四、实施“N”项教育精准脱贫计划

深入实施N项教育精准脱贫计划,主要包括实施学生精准资助、职业教育精准脱贫、办学条件改善、教育信息化深化应用、教师素质提升、农村和贫困地区招生倾斜、高校服务农村产业革命、教育对口帮扶、特殊困难群体关爱、脱盲再教育、推普脱贫攻坚等教育精准脱贫计划等。

(一)学生精准资助惠民计划。健全从幼儿园到大学的贫困学生全程资助体系,不断完善并全面应用教育精准扶贫系统,以扶贫办贫困人口数据为基准,充分利用大数据技术,确保“应助尽助”,保障每个学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健全学前教育资助制度,为家庭经济困难幼儿、孤儿和残疾幼儿入园提供保育费和生活费资助,帮助贫困家庭幼儿接受学前教育。完善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费补助政策,全面落实“两免一补”。继续实施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和农村学前教育儿童营养改善计划,巩固提升“贵州特色”营养改善计划实施水平,切实提高农村学生营养健康水平。全面实施农村建档立卡贫困高中(中职)学生“两助三免(补)”、本专科(高职)学生“两助一免(补)”。充分利用省教育发展基金会平台,调动社会各界参与教育扶贫,畅通社会捐资助学渠道。(责任单位<处室>:各市<州>、县<市、区、特区>教育局,贵安新区社会事务管理局,各高等学校、省属中职学校、厅属普通高中,省教育厅资助办、财务处、基教处、学前处、职成教处、体卫艺处、信息中心、教育发展基金会等)

(二)职业教育精准脱贫计划。大力推进“扶智计划、自强行动、造血工程”三项精准脱贫行动。面向贫困地区特别是14个深度贫困县、20个极贫乡镇办好免费订单职业教育精准脱贫班,建立省市县校“四级联动”机制,做到责任、人员、经费、工作“四个到位”,确保精准招生、精准资助、精准培养、精准就业“四个精准”,推进“职教一人、就业一个、脱贫一家”。组建在筑职业院校“校农结合”联盟,发挥规模效益和特色优势,推进有关院校在农产品采购、贫困生招生培养、产业扶持、农村实用技能培训、科研实训基地建设等方面与贫困地区精准对接。助推贫困地区尤其是14个深度贫困县脱贫攻坚。做大职业技能培训,为贫困人口脱贫、农村劳动力转移和乡村振兴计划提供支撑。充分发挥职业教育“百校扶贫基地”和“省级精准扶贫基地”作用,利用校舍、师资和实训基地,配合各级人社、扶贫、农业等部门开展贫困劳动力全员培训,开展新型职业农民、农村转移劳动力、城市失业人员、残疾人、退役士兵职业技能培训,形成一批“手上有茧、脚上有泥、心中有民”的培训师资队伍,助推乡村振兴、脱贫产业发展和黔货出山。(责任单位<处室>:各市<州>、县<市、区、特区>教育局,贵安新区社会事务管理局,各职业院校,省教育厅职成教处、资助办、招考院等)

(三)办学条件扩容改善计划。优化完善贫困地区中小学布局规划,严格规范学校布局调整,中小学校布局建设要满足易地扶贫搬迁的需要,根据搬迁学生规模统筹安排新建、改扩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确保搬迁学生就学。根据需要在人口大镇、城郊结合部新建、改扩建公办幼儿园,推进人口集中村寨新建或利用闲置小学校舍改建村级幼儿园,实现有实际需求的乡村公办幼儿园全覆盖,基本形成以公办幼儿园为主体,覆盖县、乡、村学前教育公共服务网络。全面改善贫困地区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办好贫困地区必要的村小学和教学点,落实必需的设施设备配备和校园校舍修缮,保障基本教学需要。扎实推进标准化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着力扩大城镇义务教育资源供给,完善宿舍、食堂、医务室、厕所、浴室等必需设施,巩固拓展“四在学校·幸福校园”活动成效,推进学校管理标准化。实施高中阶段教育普及攻坚和中职强基工程,加强实验室、实训室、图书馆、功能教室、学生宿舍、食堂、体育场(馆)等建设,推进普及高中阶段教育。(责任单位<处室>:各市<州>、县<市、区、特区>教育局,贵安新区社会事务管理局,省教育厅规划处、基教处、学前处、职成教处、体卫艺处、装备中心、教育发展基金会等)

(四)教育信息化深化应用计划。深入实施“互联网+教育扶贫”,加大贫困地区教育信息化建设力度,将信息化基础环境建设纳入学校基础办学条件,加快实现“三通两平台”。对接建档立卡贫困学生数据库,建设学龄人口就学和资助状况数据库,加强动态跟踪,为保证贫困学龄人口应学在学、应助尽助提供技术支撑。大力推进基于大数据的数字校园建设,以促进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深度融合为主线,开展网络学校空间、网络教研、专递课堂、名师课堂、名校网络课堂建设与应用,推动“一校带多点、一校带多校”教学和教研组织模式,促进贫困地区共享优质教育资源,全面提升办学质量。(责任单位<处室>:各市<州>、县<市、区、特区>教育局,贵安新区社会事务管理局,省教育厅信息中心、电教馆、装备中心等)

(五)教师队伍素质提升计划。加强乡村教师队伍建设,深入贯彻乡村教师支持计划,落实乡村教师招聘引进、职称评聘、培训进修、评优晋职、生活补助、周转宿舍建设等倾斜政策。持续推进“特岗计划”、“国培计划”向贫困地区乡村学校倾斜,优先满足紧缺师资配置需要,优先支持乡村教师校长培训,优先加强民族地区师资培训。按实际需求配足配齐特殊教育教师,落实特殊教育教师倾斜政策。实施职业院校专业教师培训计划,加强贫困地区职业学校“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完善城镇学校校长和骨干教师到农村或薄弱学校任职任教机制。深入推进“三区”教师支教计划,安排城乡校长教师到贫困地区农村学校开展一定期限的支教和挂职,鼓励城镇退休教师到贫困地区乡村中小学支教讲学。高等院校学前教育专业和师范类专业精准对接贫困地区乡村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短缺实际,订单培养留得下、用得上的一专多能教师。(责任单位<处室>:各市<州>、县<市、区、特区>教育局,贵安新区社会事务管理局,省教育厅教师处、基教处、学前处、职成教处、高教处、民教处等)

(六)农村和贫困地区招生倾斜计划。加大对贫困地区招生倾斜力度,实施好国家、地方、高校三个专项计划,面向贫困地区和农村地区学生招生,提高农村和贫困学生进入普通高校学习的比例。支持普通高校举办的少数民族班适度扩大规模,为少数民族地区培养适用人才。民族预科班、双语预科班、民族班、双语民族班招生计划向集中连片特困地区扶贫对象倾斜。贯通中职-高职-本科的升学通道,稳定中职毕业生升入高职、高职毕业生升入本科的规模,提高高职分类招生中招收贫困家庭中职毕业生的比例。(责任单位<处室>:各市<州>、县<市、区、特区>教育局,贵安新区社会事务管理局,有关高校,省教育厅规划处、民教处、职成教处、高教处、招考院等)

(七)高校服务农村产业革命。拓展和深化“省属院校帮百村”精准扶贫行动,组织高等院校立足自身人才和科技优势,建立定点扶贫工作机制,大力推动高校全面参与贫困地区对口帮扶精准扶贫,在人才培训、智力帮扶、学生支教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依托高校学科专业特色,组织开展行政领导干部、行业人才、技术技能人才、新型职业农民等专题培训,帮助贫困地区干部加强执政能力、提升管理水平、提高业务素养。充分利用高校人才培养、科技研发、产业信息、校企合作等方面优势,与贫困县开展多种形式的合作,鼓励高校在贫困地区设立科研基地、实训基地、产学研基地,实施服务农村产业革命战略行动计划等,联合企业开展订单式技能培训带动贫困地区经济发展。鼓励高等院校在本科转型发展、涉农学科专业建设、科研成果转化上发力,主动为农村产业发展提供科技、文化和人力支撑,大力推广农业产业实用技术,培育农村创新创业带头人,倡导教师投身产业革命,运用大数据平台推广新技术。发挥高校医学学科专业及附属医院资源优势,帮助贫困地区群众树立公共卫生意识,倡导健康生活方式,预防和减少疾病发生。多种形式帮助贫困地区培养培训医务人员,继续实施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工作,为贫困地区乡(镇)卫生院培养从事全科医疗的医学类本专科学生。(责任单位<处室>:各市<州>、县<市、区、特区>教育局,贵安新区社会事务管理局,各高等院校,省教育厅高教处、组织处、规划处、教师处、职成教处、科研处等)

(八)教育对口帮扶计划。完善城乡学校、幼儿园结对帮扶机制,全面落实教育扶贫结对帮扶行动计划,精确对准最薄弱领域和最贫困群体,全面覆盖贫困地区每一所学校、每一位教师、每一名学生及每一个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加快贫困地区教育事业发展。加大教育对口支援力度,充分用好用足发达地区对口援助我省贫困地区各类教育资源,帮助贫困地区学校加快发展。扎实推进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同步小康驻村帮扶工作,多方积极协调帮扶资金,激活村寨发展内生动力。(责任单位<处室>:各市<州>、县<市、区、特区>教育局,贵安新区社会事务管理局,省教育厅民教处、组织处、高教处、基教处、学前处、教师处等)

(九)特殊困难群体关爱计划。精准关爱留守儿童、困境儿童,着力实施幸福校园、平安校园、自信自强、结对帮扶、亲情桥梁、全程资助等六大精准关爱工程。建立建档立卡等贫困家庭留守儿童、困境儿童台账,构建家庭、学校、政府和社会力量相衔接的留守儿童、困境儿童关爱服务网络。严格落实“控辍保学”“双线”目标责任制、“七长”负责制和“控辍保学”三项工作制度。抓好“三残”儿童少年教育,努力办好特殊教育学校,落实义务教育阶段特殊教育学校和随班就读残疾学生每年6000元预算内生均公用经费标准,积极发展残疾儿童学前教育,鼓励有条件的中职学校附设特教班、市(州)特殊教育学校设立高中部。坚持“两为主”、“两纳入”原则,依法保障贫困地区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权利,并完善在当地参加中考、高考等升学考试衔接工作。完善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推动“两免一补”和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资金随学生流动可携带。配合人社部门对贫困家庭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提供就业支持,认真落实大学生就业促进计划和创业引领计划。(责任单位<处室>:各市<州>、县<市、区、特区>教育局,贵安新区社会事务管理局,省教育厅基教处、学前处、职成教处、财务处、招考院、资助办、就业办、教育发展基金会等)

(十)脱盲再教育计划。协调统筹民宗、妇联、文化、团委等部门,以14个深度贫困县、20个极贫乡镇和2760个深度贫困村为重点,对农村及少数民族聚集地区16岁至55岁以下、非在校生中的贫困群体开展脱盲再教育。依托中小学校广泛发动社会工作专业人才、离退休人员、驻村干部、农村教师、大中专院校“志愿者”等,重点对少数民族、老年人、妇女等群体开展双语“扫盲”、职业技能培训和文明礼仪培训,实现深度贫困、少数民族聚居地区群众文化技能水平得到提高,普遍能听得懂汉语、看得懂新闻、写得了汉字并掌握一定的技能和常识。(责任单位<处室>:各市<州>、县<市、区、特区>教育局,贵安新区社会事务管理局,各高等院校,省教育厅基教处、民教处等)

(十一)推普脱贫攻坚行动计划。重点聚焦我省普通话普及率低的贫困地区和青壮年劳动力人口,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参与贫困地区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推广普及工作。组织开展贫困地区青壮年农民普通话培训,提升贫困家庭新增劳动力普通话沟通交流和应用能力。把学习掌握普通话作为扶贫职业技能培训的重要内容,同步推进职业技术培训与普通话推广,提高就业竞争力。大力提升贫困地区教师、公务员的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应用能力,辐射带动当地普通话普及率逐步提升。建立健全从学前到中小学各阶段有效衔接,教学模式与学生学习能力相适应,师资队伍、教学资源满足需要的少数民族双语教学体系。(责任单位<处室>:各市<州>、县<市、区、特区>教育局,贵安新区社会事务管理局,省教育厅语委办、民教处、教师处、职教处、普通话测试中心等)

五、保障措施

(一)强化责任落实。各市(州)、县级教育局和各级各类学校要把教育精准脱贫责任扛在肩上、抓住手上、落实在行动上,进一步强化主体责任,主要领导要亲力亲为,亲自抓教育精准脱贫“1+N”计划各项任务落实,要结合本地区本学校的实际,进一步明确责任分工,细化政策措施,确保教育扶贫工作落实落细。省教育厅相关处室(单位)要按照任务和职责分工,整合各方资源,细化政策措施,加强对各市(州)、县级教育局和各级各类学校深入开展教育精准脱贫“1+N”计划相关工作的指导和推进力度。

(二)强化统筹调度。各市(州)、县级教育局和各级各类学校要认真对照教育精准脱贫“1+N”计划明确的工作任务,研究制定任务清单和责任清单,明确时间表、工作量和责任人,定期上报工作进展情况,确保教育精准脱贫“1+N”计划逐项落实落细。省教育厅将加大工作调度力度,对教育精准脱贫“1+N”计划实行动态化、精准化调度,定期督查各地各校实施情况,对工作落实不力的部门、地区、学校和相关责任人,将按有关规定进行督查通报和责任追究。

(三)强化宣传监督。各市(州)、县级教育局和各级各类学校要充分组织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新闻媒体,广泛宣传教育精准脱贫“1+N”计划各项惠民富民政策措施,深入宣传工作推进中涌现出的先进典型,总结推广教育脱贫攻坚的好经验好做法,宣传教育扶贫好声音,展现教育扶贫新成果,弘扬教育扶贫正能量,营造良好舆论环境。要鼓励动员社会各界关心支持、积极参与教育脱贫工作,形成人人知晓教育脱贫政策、人人参与教育脱贫的良好氛围。要加大教育脱贫重大政策、重大项目、重大资金安排、工作进展等重要信息的公开力度,及时通报教育脱贫工作督查情况并适时向社会公开。

省教育厅

2018年5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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