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教规划发〔2018〕202号
各市(州)教育局,贵安新区社会事务管理局,各县(市、区、特区)教育局,各高等学校、省属中职学校、厅属中学,厅相关处室(单位):
攻克深度贫困堡垒,是打赢脱贫攻坚战必须完成的任务。为确保全省深度贫困地区如期完成“发展教育脱贫一批”任务,根据《教育部、国务院扶贫办关于深度贫困地区教育脱贫攻坚实施方案(2018—2020年)》以及《贵州省深度贫困地区脱贫攻坚行动方案》《中共贵州省委 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入实施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发起总攻夺取全胜的决定》有关要求,经研究,决定实施贵州省深度贫困地区教育精准脱贫三年攻坚行动,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关于深度贫困地区脱贫攻坚的总体部署,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以全省深度贫困地区为重点,以补齐教育短板为突破口,以解决瓶颈制约为方向,充分调动各方面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严格按照“三个新增”要求,教育新增资金、新增项目、新增举措进一步向全省深度贫困地区倾斜,切实打好深度贫困地区教育脱贫攻坚战。
(二)攻坚范围。按照省委、省政府明确的我省深度贫困地区分为深度贫困县、极贫乡镇、深度贫困村三个层次。
1.深度贫困县为望谟、册亨、晴隆、剑河、榕江、从江、紫云、纳雍、赫章、威宁、沿河、水城、三都、正安14个县。
2.极贫乡镇为威宁县石门乡、晴隆县三宝乡、从江县加勉乡、赫章县河镇乡、望谟县郊纳镇、黄平县谷陇镇、册亨县双江镇、贞丰县鲁容乡、镇宁县简嘎乡、纳雍县董地乡、德江县桶井乡、盘县保基乡、榕江县定威乡、平塘县大塘镇、雷山县大塘镇、紫云县大营镇、水城县营盘乡、长顺县代化镇、石阡县国荣乡、务川县石朝乡20个贫困乡镇。
3.深度贫困村为贫困发生率20%以上的2760个贫困村。
深度贫困地区范围如有调整,以省委、省政府发布的文件为准。
(三)工作目标。到2020年,全省深度贫困地区教育事业发展水平显著提升,学前三年毛入园率、义务教育巩固率、高中阶段毛入学率等主要指标接近全省平均水平。实现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教育基本公共服务全覆盖,保障贫困家庭子女入学,不让一个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教育服务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和脱贫攻坚的能力显著增强。
二、攻坚举措
严格按照“三个新增”要求,新增教育脱贫攻坚资金、新增教育脱贫攻坚项目和新增教育脱贫举措主要用于深度贫困地区和薄弱环节,切实解决教育保障问题。
(一)全面实施“校农结合”助脱贫。重点聚焦深度贫困地区,将“校农结合”与“精准扶贫”相结合,把全省学校后勤市场需求和我省深度贫困地区贫困户、农业合作社及能带动农户脱贫致富的省内农副产品加工企业实现无缝对接,有效带动深度贫困地区农产品基地建设、农业产业发展和贫困群众增收脱贫。省内高校要通过定点帮扶等方式,继续加大对深度贫困地区的帮扶力度。鼓励支持省内涉农高校充分挖掘发挥自身的办学优势,采取“学校+基地+贫困户”的模式,建立具有示范带动功能的集产学研推于一体的农产品生产供应基地,为学校食堂农产品需求提供基础保障,积极拓宽农民增收渠道。(责任单位<处室>:各市<州>、县<市、区、特区>教育局,贵安新区社会事务管理局,各高等学校、省属中职学校、厅属普通高中,省教育厅“校农结合”工作专班、职成教处、高教处等)
(二)强化实施学生精准资助兜底线。重点聚焦全省深度贫困地区,抓好教育精准扶贫学生资助工作。全面落实国家和省的各级各类学生资助政策,对高中至本科阶段就读的我省户籍农村建档立卡贫困学生实施教育精准扶贫学生资助政策,不断完善并全面应用教育精准扶贫系统,以扶贫办贫困人口数据为基准,充分利用大数据技术,保障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教育公平的权利,确保“不让一个孩子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实现应助尽助。在全省深度贫困地区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和学前教育机构中全面实施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不断提高实施水平,持续改善农村少年儿童营养,提高农村少年儿童健康水平。(责任单位<处室>:各市<州>、县<市、区、特区>教育局,贵安新区社会事务管理局,各高等学校、省属中职学校、厅属普通高中,省教育厅资助办、信息中心等)
(三)持续改善教育基础设施补短板。优化深度贫困地区学校布局,倾斜支持深度贫困地区加快改善城乡学校办学条件。在安排中小学、幼儿园项目中央和省级资金时,始终将集中连片特困县、深度贫困县列为重要因素,倾斜支持深度贫困县加快改善城乡学校办学条件,着力夯实教育脱贫根基。督促深度贫困地区严格落实国家“20条底线”要求和省“35条底线”要求等相关标准及要求,落实基础教育“以县为主”责任,加大财政投入,加强项目融资,多渠道筹措建设资金,加速推进本地区全面改薄等工作,持续扩增城乡教育资源,促进深度贫困地区适龄儿童少年接受均衡、公平、有质量的教育。(责任单位<处室>:各市<州>、县<市、区、特区>教育局,贵安新区社会事务管理局,省教育厅发展规划处<项目办>等)
(四)着力提升教育教学质量促均衡。实施好第三期学前教育行动计划。大力发展公办幼儿园,支持每个乡镇至少办好一所公办中心幼儿园,大村独立建园,小村联合办园或设分园,完善农村学前教育服务网络,帮助农村贫困家庭幼儿就近接受学前教育。采取多种方式鼓励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招收建档立卡贫困学生。统筹推进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完善控辍保学工作机制,推动基本消除大班额现象,减少超大规模学校,稳步提高深度贫困地区教育质量,逐步缩小与全省平均水平的差距。支持深度贫困地区发展特殊教育,组织实施普通学校随班就读资源教室建设。加快推进深度贫困地区学校教育信息化建设,深入推动“三通工程”建设和应用,通过“互联网+”等形式,促进优质教育资源下沉。深入推进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培训人员尽量向深度贫困地区倾斜。积极指导深度贫困地区中小学校利用网络开展教育教学活动。(责任单位<处室>:各市<州>、县<市、区、特区>教育局,贵安新区社会事务管理局,省教育厅基教处、学前处、民办处、电教馆等)
(五)大力发展职业教育拔穷根。深入实施精准脱贫三项行动计划,以精准招生和精准资助为抓手,实施扶智计划;以精准培养和精准就业为载体,实施自强行动;以精准培训和校农结合为突破口,实施造血工程,重点面向深度贫困地区办好全免费订单职业教育精准脱贫班。巩固提高教育“9+3”计划成果,继续实行中职免学费教育,大力实施中职强基工程,稳规模、调结构、强管理、提质量、促效益,强化中等职业学校管理,提升整体办学质量与水平,提高服务当地经济社会发展和脱贫攻坚能力。实施高职特优计划,紧扣深度贫困地区产业布局调整升级、农村产业革命和乡村振兴计划需求,形成紧扣产业、突显特色、错位发展的专业体系,建设一批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和脱贫攻坚省级优质高职院校。(责任单位<处室>:各市<州>、县<市、区、特区>教育局,贵安新区社会事务管理局,各职业院校,省教育厅职成教处等)
(六)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促提升。以“特岗计划”为主渠道,加强补充深度贫困地区农村学校教师力量,加大对深度贫困地区学校音体美、信息技术、心理健康等紧缺薄弱学科教师和幼儿教师的补充力度,逐步缓解深度贫困地区农村学校师资紧缺问题。充分整合“国培计划”、“省培计划”等教师培训项目,培训对象重点聚焦深度贫困地区,在项目参训教师名额分配和选派上,对深度贫困地区农村学校教师进行倾斜。结合深度贫困地区农村教师培训需求,设置专门项目开展专题培训,加大深度贫困地区教师培训力度。(责任单位<处室>:各市<州>、县<市、区、特区>教育局,贵安新区社会事务管理局,省教育厅教师处等)
(七)着力推动精准帮扶助发展。以深度贫困地区和建档立卡贫困户为重点,继续加大精准帮扶力度。加大对深度贫困地区招生倾斜力度,实施好国家、地方、高校三个专项计划,面向深度贫困地区和农村地区学生招生。深入实施推普脱贫攻坚行动计划,重点聚焦我省普通话普及率低的深度贫困地区和青壮年劳动力人口,组织开展贫困地区青壮年农民普通话培训,提升贫困家庭新增劳动力普通话沟通交流和应用能力。以深度贫困地区为重点,对农村及少数民族聚集地区16岁至55岁以下,非在校生中的贫困群体开展脱盲再教育,实施好读写计算“普学”工程、基本政策“普及”工程、基本技能“普训”工程、双语培训“普推”工程等脱盲再教育“四大工程”。深入推进高校服务产业革命,鼓励高校在深度贫困地区设立科研基地、实训基地、产学研基地,联合企业开展订单式技能培训带动深度贫困地区经济发展。(责任单位<处室>:各市<州>、县<市、区、特区>教育局,贵安新区社会事务管理局,各高等院校,省教育厅发展规划处、基教处、语委办、高教处、科研处、招生考试院等)
三、保障措施
在省人民政府的领导下,省教育厅负责深度贫困地区教育脱贫攻坚统筹指导工作。
(一)强化责任落实。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工作协调机制,建立工作台账,定期召开调度会,研究解决深度贫困地区教育脱贫攻坚有关重大问题。各市(州)教育局要加强组织协调,帮助指导本地区开展深度贫困地区教育脱贫攻坚工作。各县(市、区、特区)教育局在县级政府的领导下,承担教育脱贫攻坚的主体责任。
(二)严格考核督查。把行动计划落实情况作为教育督导重点内容,以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就学状况、资助状况、就业状况为重点,对深度贫困地区教育扶贫工作实施进展和成效进行监测评价。根据脱贫攻坚督查巡查工作总体安排,将深度贫困地区教育扶贫工作成效作为重要内容,对落实不力的地区和单位进行问责。
(三)营造舆论氛围。加大对深度贫困地区教育脱贫攻坚宣传力度,组织新闻媒体广泛宣传教育扶贫各项惠民、富民政策措施,宣传先进典型,推广经验做法,形成常态化宣传工作机制。鼓励社会力量广泛参与,引导支持各类社会团体、公益组织、企业和个人参与深度贫困地区教育扶贫工作。
省教育厅
2018年10月11日